校长是大学的当然领导,国大委员会的法人代表和主席。是由大学执政局任命的,任期为四年,只可再当选一次。成为校长要求是墨西哥出生的,35岁以上,70岁以下,拥有国大预科班以上的学位,在国大做过至少10年教学或科研服务,在其领域已有名声,为人可敬与谨慎的墨西哥人。
他的主要权力和职责是照管组织法,执政局的命令和国大委员会给予的解决方案的准确执行;列出三位候选人以使执政局可从中任命院所系的负责人;任命各中心主任-事先考察对应各界的评价-;管理国大执政局的总务处(在不对国大理事会保留的事件上),以及注意维护指导国大生活的法规政策的严格执行,使得学术秩序不被中断。
|